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下稱該辦法)」辦理。
二、旨揭甄選計畫係為健全本市輔諮中心專業服務體制,促進輔諮中心運作順暢,使本市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得到適切之
督導及指導。
三、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甄選名額:8名(依據輔諮中心114年度核定督導員額)。
(二)報名條件:
1、114年度督導人員。
2、除應符合依該辦法第4條規定外,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曾代理本市輔諮中心督導人員3個月以上者。
(2)曾任本市輔諮中心專業輔導人員至114年12月31日止服務滿2年以上者。
(3)具備學校輔導或兒童青少年之諮商實務工作經驗滿3年以上者。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午4時止。
(四)甄選資訊:
1、時間: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2時。
2、地點:本市輔諮中心(東安國中內)。
(五)聘期: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四、本案甄選未盡事宜詳見旨揭計畫,倘有相關疑問請洽輔諮中心行政訓練組徐組長,連絡電話:(03)4609199分機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