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114年10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二、核定公布時間:115年2月公布於桃園市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網站
三、申請需檢附證件:
(一)申請表乙份
(二)上、下兩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
(三)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乙份
(四)學生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五)申請學生2吋照片壹張
(六)學校推薦書乙份(格式不限)
(七)清寒證明乙份(由鄉鎮市公所出具清寒證明或依戶籍謄本註記低收入戶為憑)
四、申請辦法與申請書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