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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麗如 - 人事室 | 2023-03-10 | 點閱數: 425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2年3月9日總處資字第1125000074號函辦理。 二、 為達公務文件數位化及人事業務流程簡化之目標,人事總處前於111年推動人事資料鎖定作業,人事人員於WebHR系統確認人事資料正確後即鎖定資料,不僅提升人事資料正確性及可信度,爾後當事人申請退休時,亦無須再檢附已鎖定資料之相關證明文件,以簡化退休申請及審查流程。 三、 如有操作疑問或相關問題,請撥打人事資訊系統客服專線:(02)2397-9108,或利用「PICS人事資訊...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陳麗如 - 人事室 | 2023-03-08 | 點閱數: 170
一、 依據臺中市和平區自由國民小學112年2月24日自小字第1120000865號函辦理。 二、 旨揭學校位於臺中市和平區,為極度偏遠學校,學生數31人以下,因少子化關係,普通班預估減班將有超額情形,請欲介聘至臺中市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臺中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辦理。
公告 陳麗如 - 人事室 | 2023-03-08 | 點閱數: 242
一、本校112年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如下: 〈一〉正取人員:林O穎。 〈二〉備取人員:從缺。 二、上開正取錄取人員,請依規於榜示一週內攜帶全部學經歷證件正本及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不得有異議。
公告 陳麗如 - 人事室 | 2023-03-03 | 點閱數: 142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2月24日部退五字第112553839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各1份。
公告 陳麗如 - 人事室 | 2023-02-20 | 點閱數: 439
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12年2月10日府教務字第1120044843號函辦理。 二、 苗栗縣教師轉任之規定: (一) 教師轉任係依據教育部100年5月5日臺人(一)字第1000066409號函規定:「查本部99年8月10日台人(一)字第0990127500號函略以,按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係以該校尚有可提供轉任之缺額為前提,倘教師職務出缺,而有依規定分發(公費生)、介聘或列入超額精簡、因應課程調整保留名額及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保留名額之情形,該缺額自無法再...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陳麗如 - 人事室 | 2023-02-13 | 點閱數: 234
同德國小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代理教師1次公告分次 甄選第4招甄選錄取公告 1.英語代理(育嬰缺):1名:   正取人員:蘇O涵  備取:無。 2.正取人員:於112年2月14日9時至10時攜帶學歷證件及身分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於112年2月20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本次缺額已補滿,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公告 陳麗如 - 人事室 | 2023-02-13 | 點閱數: 260
1.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2  名額:1名 3.公告日期:112年2月13日至112年2月20日止 4.甄選資格:詳閱簡章 5.甄選日期;擇合適電話通知 6.報名方式:詳閱簡章 7.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2年地方特考身障人員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公告 陳麗如 - 人事室 | 2023-02-10 | 點閱數: 405
一、 依據臺東縣政府112年2月4日府教學字第1120021555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要點及相關表件業經教育部備查在案。 三、 檢附下列文件,如附件一至附件六: (一) 112年全國教師介聘服務作業日程表。 (二) 112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 (三) 112年全國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參考原則。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陳麗如 - 人事室 | 2023-02-10 | 點閱數: 272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第3招)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名單: 一.國小英語代理教師(育嬰缺):正取:無人報名,錄取從缺。 二.本案甄選尚有(1)國小英語代理教師:(育嬰缺)1名、請參閱112年2月1日公告之簡章,第2次招考報名時間112年2月13日8時至11時,甄選時間112年2月13日13時30分。 三.應考資格: 1.具有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或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公告 陳麗如 - 人事室 | 2023-02-09 | 點閱數: 144
一、 依人事總處112年2月4日總處培字第1120011100號函轉勞動部同年1月19日勞動條4字第1120147501B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 旨揭「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規定之「每日」,包括出勤之工作日、休息日及休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