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辦理時間及地點 |
(一) | 辦理時間:112年2月1、2、3日 |
(二) | 辦理地點: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等。 |
二、 | 活動對象:本市國中小教師(30名)(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經學校同意後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 |
三、 | 報名方式:因第一階段報名後尚有少數名額,開放第二階段報名,各校不限人數 |
(一) | 報名時間:自12月15日8:00起至12月16日15:00止 |
(二) | 報名方式:先傳真(4863004)報名表,待主辦單位通知錄取後,3日內至本校繳交費用,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主辦單位確認繳費完成後,請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報名(承辦學校:永安國小)。 |
四、 | 計畫詳如附件 |
五、 | 活動費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部份費用,參加教師每人繳交新臺幣3,000元。 |
六、 | 本案聯絡人:永安國小鍾秀金老師(4862224#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