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理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三、有關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相關事項摘要如下(餘詳如附 件): (一)遴選資格: 1、本市現職國中小編制內合格教師。 2、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 條之各款情事者。
(二)遴選程序: 1、續任專業工作人員:召集人得優先推薦續聘服務績優 專業工作人員,並繳交報名表及服務學校同意書至戶 海中心彙辦遴選作業。2、新進專業工作人員:由戶海中心辦理資格條件審查作業,所送資料經審查合格者參加面談(時間及地點視 報名情形另案通知)。
(三)遴選人數:原則國小教育階段及國中教育階段各6名,惟戶海中心得視名人數及資格條件符合與否,酌予流用調 整。 (四)遴選結果公告:俟本局核定成員名單後,一併公布於戶 海中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