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期程:112年7月至113年7月。 (二)申請期限:文到日起至112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4時 截止。 (三)申請方式:請各校承辦人於期限內將申請計畫核章後, 掃描成PDF檔寄至電子信箱:112034@mail.cpps.tyc. edu.tw;郵件主旨:○○國小申請城鄉共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