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
二、自111年11月30日起,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須年滿14歲及配戴安全帽。
三、詳細宣導內容請參考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JfOQPmHu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