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何鈺淇 - 學務處 | 2024-01-18 | 點閱數: 84

(二)實施期程:自113年1月20日起正式實施。
(三)補助對象:本市境內發生急難事由之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
(四)補助原則:採救急不救窮為原則,以解決弱勢學童燃眉之急,非長期照顧。
(五)執行方式:
1、當18歲以下家中遇緊急變故學童,飢餓時至四大超商門市求助取餐,學童填寫基本資料,併選取飯、麵和麵包等主食餐點及不含酒精之飲料1份(100元為原則),且須於店內食用完畢為原則。
2、學童取餐後,超商將於24小時內傳真通報,本府社會局接獲通報後,將由本局專人通知所屬學校,學校接獲派案後應立即關懷輔導或引介資源協助學生。

  •  
    1) 「幸福保衛站計畫」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