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3年3月8日桃教體字第1130021750號函,相關單位持續追查違規辛香料期間,本市學校營養午餐暫停使用辣椒粉、咖哩粉及胡椒粉(含白胡椒粉末、黑胡椒粉末、椒鹽粉)等辛香料,併同學校自有廚房、團膳業者與食材供應商共同努力維護營養午餐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