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的:幫助具有專才的弱勢學生進行才藝學習,按月提供獎助學金。
(二)補助時程:
1、113學年度為國小一年級至國小五年級學生:113年10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
2、113學年度為國小六年級學生:113年10月1日至114年5月30日。
(三)補助金額:每月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00元整,共為期8個月,每人共計補助1萬2,000元整。
三、本案聯絡人:王如芬總幹事,電子信箱hcilove@hci.org.tw
四、本案申請期程自113年5月3日起至同年6月5日止,申請書請郵寄至下列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60號11樓,收件人:王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