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徵選活動之獲獎者,除頒發教育部獎狀外,另有獎金鼓
勵,所有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分國小低中年
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
件時間為115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恕不受理),一律採線上報名。
四、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
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函請各縣
市(含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
五、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國立臺
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s://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
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