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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廖芝慧 - 人事室 | 2025-02-17 | 點閱數: 325
檢送「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114年2月10日府教學字第1140021150號函辦理。 二、旨要點暨相關表件業經教育部備查在案,請貴校(園)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三、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以下簡稱114年全國介聘作業)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 (一)114年全國教師介聘服務作業日程表。 (二)114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 (三)114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 (四)114年全國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原則。 (五)114年全國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原則修正對照表。 (六)114年全國介聘作...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廖芝慧 - 人事室 | 2025-02-04 | 點閱數: 92
一、依本府人事處114年1月20日准簽辦理。 二、旨揭標準表內容修正摘要如下: (一)增列補助對象:將約用人員納入補助對象,並比照聘僱人員之補助要件及標準。 (二)調高補助標準:未滿40歲從事重複性、輪班、夜間、長時間性工作之補助對象,每2年補助新臺幣4,500元。 三、貴機關(學校)114年度所需增加經費,請自相關經費項下勻支;至115 年度起,請按修正後補助標準編列預算支應。 四、檢附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公告 廖芝慧 - 人事室 | 2025-02-03 | 點閱數: 52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4年1月23日清教科字第1149000622號函辦理。 二、本課程結合國內知名教育領域專家學者與中小學校長授課,以培育未來優秀的學校行政人員。課程兼顧理論與實務,亦安排實作模擬練習,加強擔任校長與主任之實務經驗,有助提升學校經營效能。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20日(四)止,團體報名享有學分費優惠。 四、檢附招生簡章及報名表各1份,下載網址: https://delt.site.nthu.edu.tw/p/406-1129-281173,r1.php?Lang=zh-tw (國立清華大學-教學單位-竹師教育學院-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最新消息)。
公告 廖芝慧 - 人事室 | 2025-01-22 | 點閱數: 103
一、本府為提供現職員工育兒支持,營造友善育兒職場,業於桃園區莒光街1號1樓設置「桃園市政府員工子女托嬰中心」,並經公開招標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幼兒早期教育協會負責營運,經核定收托對象為2足月至未滿2足歲兒童48名。 二、旨揭說明會包含平日2場次、假日1場次,合計辦理3場次,內容說明如下: (一)第1場次,參加名額120人: 1、時間及地點:114年1月22日(星期三)下午4時,假本府公務人力培訓中心(市府大樓13樓)辦理。 2、報名方式:自即日起採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L5oLDmQmy5Xyg9AN8),額滿為止。 (二)第2場次,參加名額50人: 1、時間及...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廖芝慧 - 人事室 | 2025-01-21 | 點閱數: 57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月13日總處培字第114001020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公告 廖芝慧 - 人事室 | 2025-01-16 | 點閱數: 178
一、招聘類別: 代理教師: 1.資訊專案人力2名: 專辦本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之輔導事務及各項活動: 正取1:戴o如、正取2:林o 2.增置餘額增派實缺1名: 科任教師(主要為協助教育局相關委辦業務):正取:胡o滋 二、請錄取人員於114年1月17日8-10時報到,報到時攜帶以下證件(A4大小): (一)若眷屬(直系親屬或配偶)如有需加入健保,請附戶籍謄本。 (二)錄取人員須於 114 年 2月 10 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 最近 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公告 廖芝慧 - 人事室 | 2025-01-13 | 點閱數: 147
一、招聘類別: 代理教師: 1.資訊專案人力2名: 專辦本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之輔導事務及各項活動:無人報名,從缺。 2.增置餘額增派實缺1名: 科任教師(主要為協助教育局相關委辦業務):無人報名,從缺。 二、尚於下述時間進行第3次招考 報名時間為114年1月16日8時至11時。 甄選日期為114年1月16日13時30分開始。
宣導 廖芝慧 - 人事室 | 2025-01-13 | 點閱數: 92
一、依法務部廉政署114年1月6日廉防字第11405000030號函辦理。 二、請於旨揭重要節日期間,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應於三日內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廖芝慧 - 人事室 | 2025-01-10 | 點閱數: 148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銓敘部前分別於109年8月18日及112年3月2日以電子郵件解釋,有關本人自行製作之手作品判斷標準,惟因用詞較為抽象,於實務運作上,造成權責機關(構)與公務員定義不同或難以判斷之困擾,經該部審慎衡酌後,依照修正後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5條第6項立法說明之意旨,就公務員手作品之定義及得否販售手作品之判斷事宜,重新作成旨揭令釋,同時停止適用上開銓敘部109年8月18日及112年3月2日電子郵件解釋,說明如下: (一)前開所稱「手作品」係指本人運用自身知能自行以純手工或使用...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