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113年8月15日單親兒113字第021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洽該基金會承辦人:王佳薇;電話:(02)23123838分機11。 三、檢附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