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0日臺教社(二)字第1132400053B 號函 及本中心113年8月5日桃家教字第1130001812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揭系列課程內容如下: (一)實施方式:4場線上與1場實體講座方式辦理,共計5場次。 (二)實施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三)課程內容:如附件
備註:老師參加「113年度家庭教育教師增能研習計畫-親師 溝通系列」課程時,宜以校內研習為優先。